各学院(部):
依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办〔2015〕86 号)的文件规定,基本考核内容中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模块的考核认定范围如下:
一、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展平台活动(包括主讲与参与)。活动范围包括1.中心自主组织的活动;2.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发起,并与中心合作,统一纳入中心发展平台的活动。3.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组织的全校公开教师发展活动。内容包括各类学术讲座、小班化教学、工作坊、教学展示与研讨活动,除若干特别注明不参与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认定的活动外。
二、参与校外学术和专业建设相关活动。内容、组织方法和认定需呈现的材料参照下表。
活动名称
| 组织方法
| 认定呈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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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展示研讨、
学习成果汇报
| 相关部门和学院委派,国内外教学研讨、进修学习成果汇报(教学展示)会
| 活动方案、影像材料、
活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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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与学术会议、
讲座、学术报告会
| 部门、学院或学术机构根据需要委派人员参加。
| 会议通知,参加会议照片、活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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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告会
| 国家及省部级教改、科研项目进展报告会
| 活动方案、影像材料、活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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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培训和研修项目
| 校外培训机构组织
| 活动通知、培训相关成果、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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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职实践
| 相关部门和学院委派
| 通知、照片、实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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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产进修
| 相关部门和学院委派
| 文件通知、照片、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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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类活动的学院考核认定参照教师发展平台学时认证或教师个人成长护照的学时盖章认定。